关于抄袭深圳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、惠州合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文件、关联、分包环评资质的通知
各有关企业、环评机构:
近日,根据上级转让线索,我局发现《惠州辉煌盛世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》抄袭。经我局深入调查,现通知如下:
惠州合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,地址: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五一大道2号俊豪国际商住楼13层22号房间,法定代表人:朱正元。公司未取得环评资格,擅自承包惠州辉煌盛世实业有限公司的环评报告表业务。签订委托合同后,将环评业务分包给李思辉(无准备资格),李思辉附深圳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提供环评报告。
经核实,环评报告中存在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之比Q大气污染源计算过程及结果抄袭、监测数据欺诈、无法提供原始监测记录等。
惠州合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、李思辉、深圳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欺诈行为,严重干扰了环境评价市场的正常秩序,我局对深圳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4.81万元罚款和信用扣10分,通知环评编制主持人张淑霞,责令建设单位惠州辉煌盛世实业有限公司向公众道歉。
为进一步打击欺诈、附属、分包环评业务行为,根据法律法规和《关于严厉处罚欺诈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》,决定暂停深圳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、惠州合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在仲恺高新区承包环保业务一年,自本文发布之日起,企业相关企业不得委托上述公司开展环保业务,一
附件:1。深圳市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惠市环(仲恺)行政处罚决定[2020]23号.pdf
2、 深圳市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批评失信记分决定书 惠市环(仲恺)信[2020]8号.pdf
3、 张淑霞 批评决定书 惠市环(仲恺)信[2020]9号.pdf
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
2020年10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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